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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须知
人民检察院主要行使职权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