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定远县定城镇发生一起丈夫杀害妻子案件,导致其子李某涵(两岁)无人抚养,生活困难。
案件发生后,市、县两级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关注李某涵生活境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及时作出部署安排。2021年8月20日,滁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晋圣霞一行在定远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成琪等人陪同下,深入定远县定城镇李某涵家开展司法救助走访。
晋主任一行首先来到案件当事人所在社区,询问李某涵家庭情况和生活状况,随后又来到李某涵家实地走访并送上慰问品,鼓励李某涵家人不要丧失生活信心,市县检察机关会持续关注李某涵生活学习状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联合社会机构帮助李某涵渡过难关,共同努力,为其撑起一片晴天,使其健康快乐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