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检察业务
又一起涉疫妨害公务案被定远县检察院批捕并提起公诉
时间:2020-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疫情当前,定远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依法快速办理我县第二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2020年2月17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驾驶苏E6****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定远县定城镇惠民路公安岗亭检查卡点时,执勤辅警严某为履行防疫期间的交通管控工作职责,上前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拒不配合检查,并驾车强行闯卡,造成严某被车辆拖拽摔倒在地受伤。随后,刘某某驾车连闯两个检查卡点继续逃跑。当日17时许,经公安机关布控追踪,刘某某在定远县池河镇境内被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严某的伤情已达轻微伤。
 
案发后,定远县检察院迅速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通过审查案卷材料、与侦查人员电话沟通等方式熟悉案情,并从案发起因、伤情鉴定、完善证据链等方面有效引导侦查人员快速取证。2月19日下午,定远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本院提请批准逮捕。2月20日上午,本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审查案卷材料、制作审查报告和法律文书、开展提讯和协调值班律师等工作,于2月24日上午将本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本院依法提出对其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同时建议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
 
定远县检察院连续快捕快诉两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集中体现了检察为民的担当和情怀,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