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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检察院助力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时间:2019-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拔本宁余力,迷途幸识归。曾经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定远县人民检察院的不懈帮教下,顺利考入合肥市某大专学校酒店管理专业,今年9月份即将入学。

朱某某(2000年出生)因其母亲离世较早,父亲疏于管教,自2018年7月到11月,朱某某多次盗窃商店的牛奶饮料、食品等物,变卖后用于上网消费。定远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考虑到朱某某是未成年人,还是在校学生,正处在即将高考的特殊时期,承办检察官坚持寓教于审,在讯问时,注意语气和言辞,尽量缓和讯问气氛,使其敢于坦白犯罪事实,同时还帮助其分析犯罪的成因和社会危害性,适时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和人生观教育,促使其幡然醒悟,痛改前非。承办检察官还通过走访、社会调查等方式了解朱某某的社会关系情况,最终为了挽救这名已认罪悔罪的失足少年,定远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3月12日对朱某某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在为期六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向日葵工作室的向日葵姐姐们继续对朱某某进行真情交流,耐心帮教,了解朱某某履行义务、接受帮教的情况。2019年8月,向日葵姐姐获悉朱某某被合肥某大专学校提前录取,在为朱某某高兴的同时,为了让朱某某更好走向新的生活,8日下午,向日葵工作室在例行的监督考察的过程中运用了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的方式,提高了考察帮教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首先,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对朱某某进行了监督考察谈话,了解朱某某近期思想认识的转变。同时,心理咨询师跟朱某某的父亲了解了朱某某成长经历以及父子之间的日常相处情况。随后,心理咨询师根据了解的情况配合检察机关有针对性的对朱某某开展了心理测评和疏导。朱某某跟向日葵姐姐们敞开心扉,自己因为过早失去母爱,与父亲沟通不善,导致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后来自己又因为犯罪行为感到深深的自卑,幸而有检察机关的循循善诱才帮助他走出人生的泥沼。整个活动持续了近三个小时。

最后朱某某的父亲动情的说:“感谢你们为孩子所做的一切,不是你们的努力,连我这个做父亲的都要放弃他了。”定远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让他们能够迷途知返,确保他们能够阳光回归家庭和社会,走好未来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