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8日,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雍自明率调研组到定远县检察院,专题调研典型案事例及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定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昌杰及相关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雍自明
座谈会上,在听取定远县院典型案事例培育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情况汇报后,雍自明对定远县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持续加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充分认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自查、检查与评查的关系,站在全院角度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工作,通过发挥部门检查作用,进一步压实员额检察官自查责任。二要进一步做好典型案事例工作。厘清高质效办案与典型案事例培育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做好典型案事例培育,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形成具有定远特色、定远检察特色的培育成果。

定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昌杰
王昌杰表示,定远县院将认真落实市院调研组要求,更加规范地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强化高质效案事例培育,为滁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