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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讲促学强业务 以评促改提质效——定远县检察院开展第一期刑事检察办案“月讲评”活动
时间:2025-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部署,以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若干机制实施的意见》,4月28日上午,定远县检察院开展刑事检察“月讲评”活动。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跃武,第一检察部主任杨松到会指导并点评,定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昌杰,分管院领导及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参加会议。

定远县检察院从8类重点案件中梳理出2件诉判不一、2件捕后轻缓刑重点案件,并选取1件体现高质效办案的优秀案件进行讲评。会上,重点案件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办案质效等方面进行复盘分析,重点剖析问题、查找不足,总结反思并提出改进措施。高质效办案典型案件承办检察官也分享了办案经验和工作感悟,充分彰显示范引领效应。

杨松分别对讲评的5起案件进行“一对一”点评,精准指出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亮点和不足,并就转变办案理念、提升办案能力提出指导意见。

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跃武

张跃武强调,要高度重视“月讲评”活动。开展“月讲评”活动是省检察院推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月讲评”活动深度剖析重点案件存在的问题,查找不足,总结提高,倒逼案件质量的提升。要实质化开展“月讲评”活动。规范、深入开展“月讲评”活动,发挥“月讲评”机制的作用,结合案件情况通报、争议要点,避免形式化,有针对性的对重点案件开展客观评析,不断完善月讲评的形式和内容。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开展“月讲评”活动。坚持目标导向,针对讲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在统一司法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方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通过个案讲评解决类案问题,针对类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分析,推动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的有机统一,以“月讲评”机制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跃武

王昌杰表示,下一步定远县检察院将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月讲评”工作,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能力和水平,以高质效办案助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