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把握“五个关系”,做检察理论研究的“赢家”——定远县检察院召开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调度会
时间:2024-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2日,定远县检察院召开2024年度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调度会,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昌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衡孝良主持会议,院青年写作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各青年骨干结合选题汇报理论研究进度,并就自身写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进行探讨。

会议指出,基层检察机关要做好理论研究工作,应着眼于司法实务、案例分析,利用工作中的实践样本进行详实的实证调研分析,注重于解决实务中的问题。

会议强调,青年干警要做检察理论研究的“赢家”。“赢”字由“亡、口、月、贝、凡”五字组成,要求青年干警做到以下五点:一是要时刻保有危机意识、本领恐慌,善于分析个人短板,进行自我加压;二是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落实到检察理论研究上,就要求青年干警们工作中要注重培养良好的文字功底;三是从事检察理论研究要有时间观念,选题和内容应当契合当前检察工作重点,言当其时方能一字千金;四是要注重自我能力提升,立足岗位,不断提高检察理论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五是要始终怀揣平常心从事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会议要求,从事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要把握好“五个关系”。一是“大与小”的关系,要从检察实务中的小切口出发,有针对性地把握选题;二是“内与外”的关系,进行检察理论研究不能“闭门造车”,要重视与内外“智囊”的交流碰撞,迸发新观点;三是“专与兼”的关系,检察理论研究不能仅依靠研究室工作人员,一线办案部门应与检察理论研究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大调研格局”;四是“干与思”的关系,青年干警不仅要在办案岗位上求真务实担当,更要注重在办案工作中的总结和思考;五是“里与面”的关系,办案是基层检察机关开展理论研究的“里子”和基础,检察理论研究应紧紧围绕办案实务开展,要通过加强对检察实务的挖掘提炼,推动定远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