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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检察院与定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消费者权益保护会签工作机制
时间:2024-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凝聚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消费维权合力,7月3日上午,定远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昌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开阳等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参会单位共同会签《关于在办理侵犯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支持起诉、“职业打假人”现状、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进行深度交流。

卢开阳局长介绍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业务工作、当前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义重大且深远,关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各单位相互配合,才能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公平、健康的消费环境。

王昌杰代理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协作配合源远流长,近些年来,三方协作配合愈发紧密,为我县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整合监督力量。充分认清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担当作为,注重真抓实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打造特色亮点,针对重点领域深入挖掘、创新做法、总结经验。利用媒体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宣传声量,重点加强对典型案事例的宣传,以案释法,形成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交流合作,以本次协作机制签订为契机,将三方协作配合走深走实。加强对涉消费者权益线索的移送与反馈,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线索,检察机关要主动提前介入,提供支持帮助,真正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