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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郑某某开设赌场案
时间:2024-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9月,辅警郑某某为了多赚点“外快”,伙同他人在辖区范围内摆放老虎机,郑某某利用职权提供保护,在征得店老板同意后,约定利润平分。郑某某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造成当地赌博之风屡禁不止,百姓反映强烈,经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上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决定同意启动机动侦查权办理此案。经检察机关查明,半年时间里,郑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职权便利参与开设赌场,个人非法获利共计19000余元,涉嫌开设赌场罪。

2023年11月15日,经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郑某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检察官说法

自“两反”转隶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保留了检察机关对司法公正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害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14类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能。该案为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郑全市首例机动侦查权案件。那么什么是机动侦查权呢?

【机动侦查权】《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那么关于开设赌场罪,你了解吗?下面来继续学习

相关法条

【开设赌场罪】指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空间、赌具等,设定赌博方式、规则,组织、控制赌博进行或者经营赌博的行为。从客观上来看,是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赌场的场所位置、是否盈利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规定: 

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以下简称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一)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二)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三)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七)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八)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九)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