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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知重负重、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定远建设新华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3年,县检察院连续四季度在全市基层检察院考评中排名前列,16项工作经验在省、市检察机关交流推广,8项工作成果得到县委和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5篇理论研究成果在省级刊物发表,1篇论文在最高检征文中获评优秀奖,检察长署名文章在《检察日报》刊载,12个集体、22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安徽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发展方向,坚定不移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保障定远高质量发展

矢志不渝护航平安定远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56件225人,提起公诉381件674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7人,提起公诉30人。坚决惩处“黄赌毒”“盗抢骗”犯罪,批准逮捕99人,提起公诉24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涉恶案件3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40余条,组织专案攻坚,统一证据标准,成功起诉王某好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均获法院有罪判决;在办理王某善等11人、陈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依法认定王某成、吴某航等7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确保精准定性,不枉不纵。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刊发推广。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对抖音网红张某在直播间辱骂他人的行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获法院有罪判决,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员参与“双提升”,结合“八五”普法,院领导带队下沉乡镇、社区,提供送法服务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宣人数近5万人次。

持续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牵头成立“案件查办组”,指导行政机关查处案件13件,13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行政处罚,累计罚款1300余万元,所有涉案公司处罚记录全部上传“信用中国”予以公示;借助提前介入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2件,4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提起公诉7件16人,已获有罪判决3件11人,并处罚金570余万元,县内招投标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招投标领域整治工作专题报告获市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并在全市转发推广。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件74人,追赃挽损67万余元。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有效防止“办理一件案子,垮掉一个企业”,对完成合规整改,并且通过第三方组织监督评估的3家涉案企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从轻量刑建议,其中“上海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系全市首例跨省企业合规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实行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对于企业家提出的约见申请,全部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会见,今年以来,检察长应约会见企业家12人次;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院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企业问需问计,量身定制“检察服务”,走访企业28次,发放检察官联络服务卡180余份,面对面解答企业司法难题。

高质高效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全局中谋划、推进。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发布《法律监督工作暨“府检联动”白皮书》,为党委政府推进依法治县提供决策参考,获县委和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强化协作共赢,今年以来,行政机关邀请检察机关介入7件次,组织同堂培训6场次,移送案件线索35条,进行案件会商29次,召开联席会议10次,基本形成党委政府大力支持、检察机关有效监督、执法机关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今年6月,省检察院检察长来定远专题调研“府检联动”工作,对该项工作表示充分肯定。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做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却未被处罚的情况,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杜绝出现“不刑不罚”现象,今年以来,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30件,督促作出行政处罚38人。聚焦溯源治理,坚持以“我管”促“都管”,针对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营商环境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3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其中,关于治理招投标领域乱象的检察建议,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力推动全县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

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新时代检察侦查工作的要求,探索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三个侦查”一体推进,形成检察长亲自抓、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各部门协同作战的办案格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建成现代化侦查指挥中心,为检察侦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办理的郑某某开设赌场案系全市首例机动侦查权案件,受到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高度肯定。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在互联网上搭建全省首个司法不公线索征集平台,收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将检察机关管辖的14个罪名制作成宣传图册,发放给看守所在押人员,鼓励其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强化“监检衔接”,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已起诉4件6人,其中粮食系统工作人员唐某、王某某等3人贪污、受贿一案,主犯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有效打击犯罪,守护粮食安全。把好审核关,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村(社区)“两委”队伍常态化联审工作,提供犯罪记录查询1730人次,保障干部队伍干净纯洁。落实线索移送机制,27名涉嫌犯罪的党员或公职人员,在进行司法处理的同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二、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人民立场,一如既往践行检察初心使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用心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220人。办理的“星瀚传媒”利用网络直播交友诈骗案,批准逮捕15人,提起公诉45人,纠正漏诉23人,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黑产犯罪。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县内商业区及22个乡镇宣传全覆盖,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持续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使欠薪企业支付拖欠工资300余万元,200余名工人在春节前拿到欠薪款;通过支持农民工起诉,帮助83名农民工追讨被欠工资100余万元,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血汗钱”“救命钱”。

用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和饮食安全,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危害食药安全类案件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件13人,已提起公诉10件10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当事人均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应的惩罚赔偿金。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获群众好评。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起诉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犯罪9件25人。办理的叶某某、卞某某污染环境案,依法追诉同案犯罪嫌疑人3人,追缴危险物处置费52万元,对污染环境犯罪形成有力震慑。组织开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件,联动主管部门及时消除道路隐患,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筑实寄递安全“防火墙”,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与邮政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建立寄递行业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以检察履职守护“小包裹”里的“大安全”。

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刚性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受理的482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既确保“回复答复”的及时规范,又注重矛盾化解,“法结”“心结”一起解。坚持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化解信访积案2件。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促成和解的基础上,综合考量法理情因素,依法不批捕129人,不起诉331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擦亮“温暖控申”品牌,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8件,发放救助金39万余元,有效防止因案返贫致贫,传递司法温暖。办理的谢某某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控申条线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办理的陈某某司法救助案,通过与市检察院、永康镇党委政府开展联合救助,让因案致贫辍学的学生重返校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聘请5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对287件案件进行检察听证,并对其中的129件案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17人,提起公诉13件23人。办理的陈某等9人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依法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提起公诉。精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依托“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与团县委、县曲阳社工服务中心会签《定远县涉案未成年人司法帮教服务协议》等文件,引入专业司法帮教力量,打造全方位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体系。今年以来,共对2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考察,无一人重新犯罪。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在烟草、药品、文身等领域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工作,办理综合履职案件7件。其中,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现象,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全县药品零售门店守法规范经营,该案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条线综合履职参考案例。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线,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法治课光盘200余张;15个原创法治宣传微视频被省、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载,并在全县中小学校播放,受众近5万人次。开展校园周边联合检查活动,针对食品卫生、道路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县检察院两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纳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三、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持之以恒深耕检察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58件409人,批准逮捕225人,不批准逮捕184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647件1145人,提起公诉674人,不起诉336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8%,一审服判率达96.6%,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制度红利得到进一步释放,为促进矛盾化解、增进社会和谐发挥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9件,撤案40件,依法追诉33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积极开展抗诉工作,依法监督、维护审判权正确行使,今年以来所有抗诉案件均获支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综合运用查阅档案、走访调查、信息核查等方式,精准提出监督意见,办理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案件26件;与县法院联合开展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专项清理活动,已执行到位150余万元,确保财产刑判决得到有效执行。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件次,与公安机关召开会商会议15次,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00余条。持续开展不起诉案件回访工作,回访被不起诉人110人、涉案企业4家,对被不起诉人开展法律再教育,有效预防再犯罪。

民事行政向“实”突破。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1件,其中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4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7件。办理的定远县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高某某等人金融借贷合同纠纷监督案,依法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后改判,有效维护审判权正确行使,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力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请抗诉7件。深入开展护航民生民利“5+N”专项行动,针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婚姻登记等重点领域,向法院、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5件,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参与化解行政争议20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针对行政机关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与民营企业签订的行政协议中产生的问题,制发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2件,审判监督检察建议1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开展“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领域行政争议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发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审判监督检察建议2件。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树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今年以来,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1件,立案办理211件,发出检察建议8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守护英烈荣光,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回头看”专项活动,对前期要求行政机关整改的魏迟国等烈士墓情况,持续跟踪办理进度,发现存在纪念馆屋顶漏水情况,立即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目前已完成修缮。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件;办理林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办理耕地保护领域案件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开展人防工程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地调查县内22家人防工程建设管护情况,针对发现的9家人防工程存在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件,共筑人防工程“安全网”。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针对个别乡镇违规公示村民低保档案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有关乡镇对涉及个人隐私部分进行处理,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加上“保护锁”。

数字检察向“深”推进。全面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探索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结合办案实际,创新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7个,监督立案43件,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防止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综合司法保护”“惩治县内洗浴、足浴场所涉黄违法犯罪检察监督”两件案例分别被省、市检察院刊发推广。今年11月,安徽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县检察院“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大数据法律监督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应用。聚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创新研发的耕地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综合运用多种数据分析手段,排查出全县5000余条永久基本农田被占用的疑似线索,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先期已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29条线索进行核查,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四、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锲而不舍提升队伍整体素能,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统领永葆忠诚本色。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年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2次,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通过个人自学、领导领学、集体研学、支部共学的联动机制,引导全体干警在学思践悟中砥砺奋进;通过检察长上党课、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观看红色影片等方式,提振干警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优化支部建设,持续推进“红黄榜”管理模式和政治鉴定制度,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县检察院“‘硬核’党建强基础 ‘两个统领’促融合”工作经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

坚持科学管理激发干事活力。加强对“人”的激励。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逐步巩固、深化、完善“全员、全面、全时”的检察人员考核。及时修订“季度单项绩效考核办法”“年度综合绩效管理办法”,鼓励干警立足岗位职责,努力创造更优业绩。严格执行“部门负责人季度星级评比办法”,激励中层干部担当作为,打造坚强“中流砥柱”。创新建立“员额检察官贡献度双月排名”“刑事案件办案时长排名”制度,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量化,定期通报排名,传导工作压力,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2023年,在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办案质量和审结率继续保持“双提升”。加强对“案”的分析。用好业务数据“风向标”,建立“周调度、月研判、季分析”会商机制,检察长主持召开数据调度会40余次,强化业务分析研判,压实考评责任。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检察官办案行为,提升案件质量,今来以来,组织案件评查17次1400余件,组织案卡抽查9次180件,发现的问题均得到整改。县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分别在省级、市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坚持人才强检夯实发展根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党管干部、注重实绩、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等原则,树牢干部有为才有位的鲜明导向。优化队伍结构,结合政法系统干部交流,交流调整副检察长2人,职级晋升3人,招录公务员2人、省聘书记员6人,目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7岁,中层干部平均年龄35岁。强化业务素能提升,开展“检察业务沙龙”、集中业务学习、疑难复杂案件研讨等活动50余次,及时学习最新法律业务知识,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选派30余名干警赴国家检察官学院、苏州大学、浙江大学等知名院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能。组织干警参加“听庭评议”、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120余人次,以实战实训检验培养成效。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聘任4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2023年,县检察院8名干警分别入选省、市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14名干警在打击侵权假冒、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等多项工作上荣获市级先进个人称号。

坚持从严治检抓实作风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在日常,做在经常。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抓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组织开展纪律作风考察月活动,由驻院纪检组对所有院领导进行考察打分,为全体干警模范遵规守纪树立标杆。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事项“逢问必录”,院领导带头填报25件,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坚持开展“每月一警”和“以案为戒筑廉心”活动,以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廉洁从检,切实增强干警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聚焦考勤管理、会风会纪、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等情况,全年督察通报48次,有效提升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聚力打造“代表委员联络+”品牌,联合县人大、县政协出台《关于在履行监督职能中加强与检察机关联络协作的办法》,在县检察院专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设立工作办公室,全面提升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今年以来,先后就“府检联动”、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汇报4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276件次、参与案件调解12次,参加专项活动4次,旁听庭审3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33件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回访、公开接访等活动13次,让检察办案看得见、信得过、受监督。创新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更好维护社会公益,目前已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转化检察建议案件4件。其中,在代表委员的监督和支持下,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定远县滨水休闲带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接待律师阅卷322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296人次,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等1200余条,依托门户网站、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4000余条,检察工作透明度、认可度得到不断提升。

回望2023,县检察院坚持与党和人民同心,与定远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平安定远、法治定远建设同行。我们深刻体悟到,定远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同时,也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精准性、能动性仍需加强;二是数字赋能检察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盯不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继续走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定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再上新高度。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找准检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矛盾问题,对症下药、精准发力,形成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持续打造“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品牌,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共筑法治同心圆。更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视、可评、可感。

二是在建设美好定远上谱写新篇章。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动平安定远、法治定远、和谐定远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抓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从严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努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做优做实人民至上,聚焦医保诈骗、寄递安全、食药安全、弱势群体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民生领域,努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三是在精准监督履职上务求新突破。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着力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机制,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新领域,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重点加强检察侦查工作,继续深化数字检察建设,奋力推进定远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在淬炼过硬队伍上展现新风采。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警示教育,抓细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做实奖优罚劣,激发队伍活力,提升检察生产力、战斗力。加强干警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业务训练,着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

乘势而上千帆竞,策马扬鞭正当时。新的一年,定远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优异的业绩,勇立潮头、奋楫前行,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定远新实践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