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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立足定远经济社会发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摆在全部工作的核心位置,全面加强机关政治建设,聚焦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率先探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并形成典型经验,检察长受邀出镜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基层检察长百秒谈”节目。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紧跟紧随县委工作步伐,攻坚克难护佑稳定,先后开展“助创城”“保安全”“治信访”“惩黑恶”等系列专项行动,创新实施“行检衔接”[1]工作办法,积极支持各乡镇各部门破解难题,以制度创新助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

一年来,我们始终秉持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结合,致力追求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能动履职,着眼“办好一案,带动一片”,坚持办铁案、办公道案、办案必须解决社会问题。全年成功处置7起重大信访隐患,未发生一起涉检察办案赴省进京访案件。

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始终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作为延续红色血脉的重点工作、当成人民群众的最大福祉,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手段,最大限度关心关爱未成年健康成长。

一年来,我们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用力抓好党建、队伍、业务融合发展,建成“党建引领队伍、队伍支撑业务、业务展现党建”的管理闭环,建设“全国一流精品基层检察院”目标初见成效。今年,县检察院作为全省三个基层院之一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品牌”。

一、深刻理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不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

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强化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4次。完善落实《党的建设工作方案》,将机关各项工作置于党组领导之下,充分发挥党组把脉定向作用。

以思想建设为核心,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制定实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折不扣学原文、悟原理,在全院推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学习、大研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扎实推进党性教育,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先锋论坛、主题党日等活动60余次,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以组织建设为重点,突显战斗堡垒作用。落实落细基层党组织建设“六亮”行动,深入开展星级党组织创建,创新实行优秀主题党日评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先锋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党员干警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效应明显深化党建品牌建设,精心打造定检“硬核”党建工作品牌,以大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检察院党建工作品牌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荣誉称号。

以意识形态为抓手,筑牢教育宣传阵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院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升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能力。统筹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正能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未出现任何不当言论及负面舆情。

二、深刻理解新时代检察机关“刀把子”作用,矢志不渝护佑发展大局再拓新境界

聚焦溯源治理,发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以“我管”促“都管”,针对安全生产、招商引资、自然资源等领域执法不规范问题,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38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推深做实“府检联动[3]”工作,走访行政机关16家,组织同堂培训5场次,进行案件会商16次,审查办理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50件,其中,监督立案9件,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4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通过纠正违法、推动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39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聚焦经济发展,发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件21人,追赃挽损270余万元。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5]工作,依法对5家涉案企业提出合规检察建议,其中1家已完成整改,剩余4家正在整改中。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针对涉案民企负责人、技术骨干等,不批捕2人,不起诉5人。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案件2件,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厉打击招商引资领域违法犯罪,依法对钟某某等人投资诈骗案提起公诉。积极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成功办理一起涉案企业30余家、涉案金额1亿余元的串通投标案。

聚焦社会稳定,发力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人,提起公诉18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1人,提起公诉83人。第一时间介入卢某某抢劫杀害女出租车司机案,引导侦查取证,快捕快诉,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中央督导组交办的王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严格执行《定远县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恶犯罪“铁拳行动”方案》,参与完成对6个乡镇、7家单位的扫黑除恶斗争督导巡查工作。县检察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刊发推广。

聚焦信访秩序,发力整治非信非访乱象。强化依法信访宣传教育,联合县信访局等单位发布《关于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典型案例的通告》,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依法信访。部署开展打击非信非访专项行动,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通告》,针对县内多起越级上访、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目前已批捕起诉7起具有较大影响的非法信访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聚焦争先创优,发力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出台《服务保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组织干警积极开展“社区吹哨,单位报到”“暖心敲门”等系列入户走访宣传158人次、文明交通劝导426人次、环境整治志愿服务110人次,为包保社区制作创城宣传展板20块。选派3名干警驻村帮扶,为村民购置、安装36杆太阳能路灯,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针对城区基础设施不健全、小区整治不彻底、环境“脏乱差”现象制发检察建议21件,其中关于公交站台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有力推动城区公交站台的升级改造。

三、深刻理解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不遗余力维护公平正义再达新水平

坚持人民至上,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64人,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94人,守好群众“钱袋子”。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守护“夕阳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现县内商业区及22个乡镇宣传全覆盖。开展助力根治欠薪专项监督行动,保障972名务工人员讨回700余万元“血汗钱”。参与办理全省首例涉“三农”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让假化肥生产者“痛到不敢再犯”。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8件,依法捍卫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检察听证[6]90次,做到“开门办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坚持公开公正,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扎实推进平安定远建设,结合“1+5+N”工作,督查走访、送法下乡300余次,发放宣传海报5000余份,张贴《检民联系卡》2000余张。针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7]84件91人,有效促进社会关系修复。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受理的248件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性答复率100%、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率100%。认真执行院领导首次信访案件包案制度,压实首办责任,成功化解一起长达5年的信访积案。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发展条件。聚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办理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卤制品案件18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5件;立案办理生产、销售假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依法起诉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件17人;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件;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行动,针对耕地被占用现象制发检察建议5件。聚焦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针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制发检察建议11件,在办理高某某等8人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起,排除、整改安全隐患1500余处,形成长效机制8项。

坚持着眼未来,突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审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12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3人,不捕率达92.86%,不起诉6人,不起诉率达85.71%,附条件不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率达83.33%。牵头多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对1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无一人重新犯罪。针对宾馆、酒店等场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问题,助力公安机关对全县120余家住宿经营场所进行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1处,对3家宾馆经营者进行处罚。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8],建议县委政法委将该制度纳入城乡网格化管理,并初见成效,2人因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处分。

坚持法理并重,重视发挥法律宣传化育作用坚持以上率下,检察长带头普法。先后在县委党校、县人大机关等单位开展法治宣讲,走进《民生直通车》为网友答疑解惑,带队走访企业提供送法服务,在定远中学等学校为学生授课,并受邀在全省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论坛作经验交流发言。创新普法载体,打造“线上”宣传矩阵。巩固发展“向日葵法治云课堂”等原创品牌,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八五普法”等专栏,以漫画、微视频等方式帮助公众理解法律、接受法治理念,多个原创微视频被省检察院转发推介。紧扣群众需求,拓宽“线下”普法阵地。结合“检校共建”“检企共建”及司法办案,深入学校、企业、乡镇,开展扫黑除恶、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典型案例宣讲,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400余次,发放资料2万余份,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四、深刻理解新时代检察工作新机遇,深耕细作强化主责主业再创新高度

与时俱进,全面贯彻检察工作新理念。忠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好每一起关乎群众利益的“小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108件,未出现一起错案,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县政府召开“府检联动”联席会议,畅通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沟通渠道;在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9],进一步加强检警协作;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促公平正义。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宽缓,不批准逮捕118人,不起诉272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上升5.54%和22.98%,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7.26%,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自觉把能动履职融入到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项工作推进中,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守正创新,不断探索检察工作新机制。凝聚“人大+检察”监督合力,建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与县检察院党组会商工作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多项工作纳入会商重点,推动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强化“监检衔接”,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沟通协调,逐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全部提起公诉。在办理张某某滥用职权案过程中,及时将发现的其他犯罪线索移送监委立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借助“外脑”赋能检察办案,邀请50名代表、委员作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通过线索提报、专业咨询等方式参与案件办理,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选聘4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助力破解知识壁垒,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敢于担当,持续锻造检察工作强刚性。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监督立案14件19人,推动清理积案38件43人,纠正漏捕漏诉20人,书面纠正违法66件,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12件、行政监督案件50件,提请抗诉8件,持续推进司法公正。实时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整改,通过实地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诉讼4件。严格执行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机制,在检察监督办案工作中,对拒不配合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县纪委、县公安局等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对消极配合存在干部作风问题的,移送县委组织部处理。强力推进刑事执行监督,综合运用查阅档案、走访调查、信息核查等方式,精准提出监督意见,审查办理收监执行案件7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20件;与县法院联合开展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专项清理活动,已执行到位320余万元,确保财产刑得到规范执行。

强化管理,着力创造检察工作硬业绩。紧紧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着力以业务质效提升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视“学”,开展“检察业务沙龙”“听庭评议”、每周集体业务学习、培训练兵等活动70余次,持续增强干警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突出“实”,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抓手,围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核心业务数据和重点工作等情况,每周进行调度,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改进举措;每月通报公示,传导工作压力,形成反向激励。强调“质”,开展“文书评查”“案件质量评查”“案卡抽查”等38次,有效提升办案质量。体现“效”,根据考评通报、案件评查等结果,对连续落后的干警,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甚至末位淘汰,对排名靠前的干警按照绩效管理办法兑现奖励。2022年,县检察院多项业务指标位居全市第一方阵。

宽严相济,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好效果。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坚持“可用尽用”,适用率达93.04%,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58%,一审服判率达92.43%,相关指标居全市前列,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为化解矛盾、消除社会戾气发挥积极作用。做实做细羁押必要性审查[11]工作,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6人,变更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3人,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用好用足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坚持“应救尽救”,加大对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4件,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

五、深刻理解新时代检察队伍关键基础作用,久久为功抓牢队伍建设再展新格局

着力强化班子建设,头雁效应进一步凸显。在继续抓好“党组评议”工作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院领导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工作方案(试行)》,在撰写调研文章、打造典型案例、开展引领性创新性工作、办理典型案件方面进行任务分配,强化示范带动,为一线干警树好标杆。今年以来,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83件,位居全市前列;带头撰写的多篇理论调研文章在《检察日报》《安徽检察》等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

着力强化干部培养,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党管干部、注重实绩、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等原则,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树牢干部有为才有位的“风向标”。注重选拔培养年轻干部,协助县委提拔任用副检察长级检察员1名,提拔部门正职5名、部门副职4名,晋升一级检察官1名、四级检察官助理2名,择优选升三级高级检察官1名、四级高级检察官2名,目前院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6.6岁,中层干部平均年龄34.5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100%。

着力强化考核管理,内生动能进一步激发。在“季度单项绩效考核办法”“年度综合绩效管理办法”基础上,创新建立“部门负责人星级评比办法”“员额检察官贡献度双月排名”制度,队伍活力充分释放。每季度对部门负责人开展星级评比,并强化落实绩效奖励和表扬宣传,有效解决机关管理“中梗阻”问题。将每位检察官对业务数据的贡献度进行排名,奖优罚劣,倒逼检察官自我加压,提升能力水平。7名干警分别荣获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市十佳公诉人等称号。

着力强化纪律建设,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深化检务督察,对案件办理、文书质量、工作纪律、卫生情况等全方位开展督查150余次,干警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增强。组织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肃月活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每月一警”,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反面典型案例、听取驻院纪检监察组廉政报告,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廉洁从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12],对过问、干预或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定期通报,做到“逢问必录”,全年共填报39件。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方案》,邀请18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由县人大常委会选派代表进驻开展工作,让代表“面对面”与检察机关沟通成为常态。分别就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以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配合县政协开展“行检衔接”工作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法律文书15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923条;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信息4000余条,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我们深刻感受到,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关心关爱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一是立足定远发展需求,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充分,“四大检察”仍有短板;三是对照司法办案的新要求,检察队伍素能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深入研究,采取切实举措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宏伟蓝图。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首要政治任务,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继续坚持“两个统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业务建设)的战略思维,持续围绕“融合”要求抓好党建、队伍、业务一体发展,全面开展检察工作“提升”年活动,以过硬政治素养、出色业务能力、务实工作举措、更好工作成效实现定远检察新发展,并继续卫冕全市“第一”位次,勠力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对党政治忠诚。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核心要义,充分认识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自觉将法律监督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发展。自觉增强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政治意识,主动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始终体现党和人民意志。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社会大局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促进长效常治。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犯罪,加强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助力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弘扬新时代“枫桥精神”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优良作风,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持续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三是以更实举措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大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力度,突出惩治教育、就业、养老、育幼、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领域犯罪,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展现检察担当。持续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最大限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四是以更优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更新检察工作理念,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提高刑事办案质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完善多元化监督体系。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监督,有效维护社会公益。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五是以更高要求淬炼过硬作风本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继续强化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做实奖优罚劣,激发队伍活力,提升检察生产力、战斗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

使命呼唤担当,奋斗铸就辉煌。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定远作出检察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