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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严格秉持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队伍建设为驱动,以业务建设为基础,以文化建设为底蕴,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致力服务保障全县五位一体发展大局。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91件,同比上升10.66%。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82418人,同比分别上升11.02%17.41%;审查起诉案件409742人,同比分别下降1.2%和上升22.84%;公益诉讼案件32件,同比上升128.57%;诉讼监督案件61件,同比上升22%,打击犯罪坚决有力,诉讼监督扎实有效,护卫公益主动有为,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

一、履职尽责,服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展现新作为。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积极贯彻中央部署,严格落实省检察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坚持边办案边防范,以办案促防范。在办理谢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过程中,对发现的骗贷问题,向县农商行发出检察建议,及时帮助堵塞管理漏洞。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对标县委部署要求,配齐配强扶贫工作队伍,积极协调推动贫困村重点项目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并拿出自有资金10余万元助力解决困难,干警结对帮扶的165户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将因案致贫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增强司法救助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全年共救助13人,发放救助金6.7万元。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摸排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线索1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接受建议单位全部整改到位;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20人,全部获有罪判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体现新担当。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对标深挖根治的阶段性要求,以证据为中心,依法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7人、提起公诉53人,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类犯罪嫌疑人68人、提起公诉174人。严格把握证据标准。不拔高不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侦查机关以涉恶犯罪提请逮捕的胡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陈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依法未予认定涉恶犯罪;对未以涉黑犯罪提请逮捕的蒋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依法建议以涉黑犯罪报捕。组织实施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清淤行动,通过对县主要行政执法机关近三年所办案件进行排查,摸排出4件线索,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散发宣传手册1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10余次,接到在押人员举报材料8份、群众举报材料16份;利用监所检察室开展看守所宣教、揭发检举活动2次。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新进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始终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中心工作和一把手工程。今年以来,院党组走访调研民营企业6次,了解企业对检察公共产品的需求情况,向企业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没有变的讲话精神。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开展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与受邀企业家代表共话发展成长,主动为受困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对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涉嫌犯罪的,慎用人身强制措施,对在押的涉民营企业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等27人和窦某某等12人串通投标案中,共不批准逮捕31人,避免了因企业负责人被羁押而给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困难。

检察环节信访维稳收获新成效。大力推进温暖控申创建活动。在全市率先建成一站式检务工作区、 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来访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89人次。全面落实高检院来信来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的工作要求。全年,所有信访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肯定。用好来访接待新机制。通过开展检察官释法、公开听证、第三方参与公开答复、上下级联合接访等活动,有效提升了信访案件的化解效果,全年没有涉检进京访事件发生。充分用好法律政策手段。灵活适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相对不起诉等法律手段,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定城某小区一台胞亲属与邻里发生纠纷,因处置不当引发舆情,县检察院依法灵活适用相对不起诉决定成功予以化解。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再有新突破。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精准服务和融入乡村振兴建设进程,组织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犯罪,着力保障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民权益。共受理涉农案件2338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18人,批准逮捕71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20人。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赴定远县池河镇开展食品、药品、农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对药店、餐饮企业、农资经营企业重点围绕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等进行查验,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食药品农资质量安全保障。

二、聚力发展,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共批捕普通刑事犯罪269人,起诉488人。其中,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02人,起诉寻衅滋事、赌博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09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9人,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犯罪71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公民财产权犯罪69人。切实加强检警协作,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一起案值达3000余万元、全省破获案值最大的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件,打出强大声势。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成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专门团队,捕诉一体,快捕快诉,依法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66人,起诉44人,已判决33人。注重反腐败协调联动,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2件,向市检察院报送4件,切实担负起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紧盯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四个环节,全面拓展监督范围,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全年监督立案10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次,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1人,追诉漏罪5人,对一审裁判提出抗诉1件。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有关机关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2929人,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11人。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实施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报告制度,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迅速提升,下半年以来,连续数月超过70%,其中11月达90.91%,超全市平均水平10.36%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对生效裁判文书以及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共办理各类监督案件51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其中提请抗诉5件(2件已获支持并发回重审,1件已改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审判活动监督10件;执行活动监督18件;支持起诉13件。更加注重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案例转发全省。在县委支持下,部署开展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项工作,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中。今年以来,共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2件,均在办理中;办理虚假诉讼民事案件3件,已依法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着力做好做实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切实保护民生领域公共利益。依法督促县内饿了么美团等网络餐饮平台合规经营;依法起诉钱某某等14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要求,不断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针对谢某某、叶某某、某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擅自破坏耕地的情况,在依法进行调查、评估后上报市检察院,并接受指派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最终获赔环境修复资金197万元。突出双赢多赢共赢,助力依法行政,在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下,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把解决问题作为着力点,把提起诉讼作为最后监督手段。针对刘某某等人违反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及相关法律,以破坏农田方式盗采砂石的行为,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制定修复方案,完成评估。全年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均得到采纳;办理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方面公益诉讼案件31件。

着力做精未成年人检察。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与公安、法院、教体局、团县委、关工委等部门联系,先后制定《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等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检校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等制度,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9人次,审查逮捕、起诉案件3040人,对14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18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面系统的帮教,经过帮教后有的重新回归学校(基础教育)和社会,有的考入大学。注重向未成年人传播法治正能量,邀请中小学师生开展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系列检察开放日活动2集中进行法治教育8330余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5,开通检校直通车21名员额检察官成为全县96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今年,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荣获滁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称号。

三、突出公信,规范检察权阳光运行

高标准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定方案。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践行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制定《持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纪律作风建设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建机制。在方案基础上,不断完善纪律作风建设定期分析报告机制、常态化督查、考核评价以及检务督查与纪检监察衔接机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将干警日常表现与考核评价相挂钩,建立75名干警纪律作风个人廉政档案,按月记录、按季度统计分析处理、按年度整改销号。学典型。积极构建共同的价值体系,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丰富创新活动载体,采取召开先进典型报告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向身边骨干学、向系统内标兵学、向英雄模范学,加强了干警职业纪律教育。鸣警钟。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还充分运用反面典型,特别是检察机关违法违纪干警案件剖析,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坚定了检察干警职业信仰,培养了良好职业道德。成体系。通过系列制度的制定执行,充分发挥好各项机制,形成科学严密的纪律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县检察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典型做法被省检察院公开转载。

严要求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以及检察官向人大述职等形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提升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工作的了解和支持。2019年,分别就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三名员额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做履职报告并接受评议,均获高票通过。积极邀请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工作,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了解,举办各类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查案件、视察调研等活动60人次;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全面落实监督意见。坚持把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高质量办理上下功夫、见实效。通过分片走访、集中座谈、旁听审议等形式,全年共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6次,540余人次,全面梳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

重规范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收案审查,把好案件入口关做好收案审查工作,从管辖、期限、文书、涉案款物清单、强制措施五个方面加强审查,严把案件进口关,防止瑕疵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强化流程监控,把好案件程序关开展全程化、精细化、专业化的流程监控工作,全面加强案件监管流程监控,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及时提醒,督促案件办理。突出进出口监控、全程监控、重点案件监控、联合评查监控,实现由点到线到面的全面监控。强化四个结合,把好案件质量关广泛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坚持常规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建立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必查制度;坚持案卷评查和系统评查相结合,建立线上线下同步评查制度;坚持评查效率和结果运用相结合,建立案件评查定期汇报制度;坚持案件评查与检务督察相结合,建立评查结果计入执法档案制度。在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切实强化了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2019年共开展案件评查15次,评查案件822件,案件瑕疵率较上一年度显著下降。

务实效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建设一站式公开服务平台。强化集约化管理和对外一站式服务,在检务工作区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分别设立检务公开信息台、咨询台等现代化设备,方便公众查询、监督,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检务公开更加务实高效,切实增强检务公开效果。今年共接待办事群众189人次,接受电话、现场查询1300人次,接待律师阅卷222人次。建设互联网+”公开服务平台。深化互联网信息公开,建设新媒体工作室和12309检察网络平台,及时公开发布相关数据、案件情况,以开放的姿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还注重结合案件开展好释法说理宣传,把典型案件打造成全民受教育的法治公开课,提升司法亲和力公信力。今年以来,公开法律文书325份,生效判决公开率近100 %;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788余条;发布检察工作部署、重大活动、队伍建设、普法宣传等信息820余条。

四、把准方向,全面夯实自身建设

牢牢抓住政治建设这个统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形成常态化教育机制,激发广大检察人员守初心、担使命,自觉投身检察事业。认真做好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告诫全体干警,必须坚决抵制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开展政治宣传,在楼前广场建设宣讲阵地,运用8块宣传栏,集中宣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创新机关政治工作新格局,形成党组主责,政治部、党总支平行主导“1+2”工作模式,有效提升机关政治工作效能。

稳稳推进检察机关重大改革。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部到位(改革后内设机构8个,2个综合部门,6个业务部门),各项职能的履行平稳过度,捕诉一体的办案新模式得以全面贯彻。检察机关权力清单不断健全,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有效加强,检察人员入退额有序进行,目前拟入额2人、拟退额1人。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逐渐稳定并继续探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得以普遍执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绩效考核新机制全面建立,机关实行季度单项绩效考核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平均主义大锅饭的过时做法彻底改变。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带头办疑难复杂案件,截至目前院领导办案总量已达255件。今年,全省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正在进行,拟招录10名聘用制书记员。

紧紧扭住队伍建设关键基础。贯彻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抓基础、谋长远。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切实锤炼全体干警政治素质、政治能力,提升干警在重大事件、重要案件中的政治鉴别力。今年,机关探索实施了政治鉴定制度,对拟提拔、晋升的干警一律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其个人政治表现鉴定,政治不合格人员一律不予提拔、晋升。重视业务素能提升。针对检察职能调整对干警业务素能提出的新要求,始终把提升干警的职业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创新开展了岗位练兵、检察业务沙龙等活动,加大了新增业务的培训力度,共开展各类培训810人次。积极倡导检察官外出交流研讨以开阔视野,第五检察部通过赴宁波基层检察院考察,有效拓展了未检工作新思路,系列举措取得实效。大力鼓励年轻干警从事业务研究,新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对从事业务研究发表重要论文的,给予一定奖励。今年共有4篇理论文章在《安徽法学》发表,3篇在市级媒体发表。发力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高检院《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明确检察人员8小时内外行为规范,令行禁止。机关综合业务部切实加大检务督察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巡查、抽查,通过通报、警示,着力规范约束检察从业人员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不定期抽查6次,会风会纪督查33次,公开通报38次。政治部、党总支紧盯干警思想动态,着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树身边典型,着力增强内部教化,引导干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全年,无一名干警发生违法悖德之事。

各位代表!

2019年定远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鼎力支持,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关心。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不足镜鉴未来。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做得不够的地方,特别是在对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综合来看,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宽。二是检察业务工作与党委要求、人民需求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依法正确履职的要求还有不足。四是机关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还需要进一步调动。五是检察改革后机关运行保障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力。

 

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一二二一的总任务,按照党建统领、队伍驱动、业务立基、文化育魂、科技为用的工作谋划,坚持两个统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业务建设),聚焦主责主业,瞄准履职现代化,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在全国模范检察院基础上,向着建设全国一流精品检察院目标努力。

(一)切实增强使命担当,在服务经济发展上聚焦用力。紧紧围绕定远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精准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主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服务打好金融、扶贫、环保领域三大攻坚战;严惩食品、药品、教育等民生领域犯罪;继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开展好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切实强化检察监督,在维护和谐稳定上聚焦用力。牢牢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趋势,在政治站位、责任担当上再提升,在深化打击、依法严惩上再发力,在破网打伞、综合治理上再加强,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胜利。牢牢把握社会治安形势新情况、新特点,积极参与守护平安系列行动,进一步健全对严重刑事犯罪的常态化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司法保护,进一步做好学习枫桥经验、创建温暖控申各项工作,依法化解矛盾,推动综合治理,履行好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切实增强制度自信,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聚焦用力。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精髓,对标对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方案,准确定位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找准检察机关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切入口和发力点,在检察环节落实好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展现新时代检察担当。强化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度,把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的能力和水平。

(四)切实打造过硬队伍,在强化自身建设上聚焦用力。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将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内心深处扎根、铸魂。坚决做到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得更实。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同步实现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

(五)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在弘扬检察精神上聚焦用力。积极推动检察文化建设蓬勃向上,结合院情、县情,做优、做强、做实检察文化定远品牌,发挥好检察文化在队伍建设中树根立魂的基础作用,发挥检察文化独特的教育、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功能。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让群众满意的工作宗旨,培养干警执法为民、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浩然正气,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检察队伍,有效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绘就新时代检察干警精神蓝图,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精神指引。

各位代表!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注定是一条不断向上攀登的道路,定远检察人将与全国检察系统的同仁们一道,坚定选择负重前行。我们相信,在定远县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科学权威的监督下,在县政府高效稳定的支持下,在各位代表、委员们的倾心帮助下,定远检察必将再创辉煌。

 

 

名词解释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保障工作)、政治部(组织人事工作)、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第二检察部(职务经济、经济犯罪及其它重大疑难复杂犯罪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民行与公益诉讼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业务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案件管理工作、控申检察工作、检察技术工作、检务督察工作加挂法警大队和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

四大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201913日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将检察职能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类。

刑事检察:四大检察之一,对刑事犯罪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部分职务犯罪进行侦查,以及对侦查、审判、执行进行监督。

民事检察:四大检察之一,人民检察院通过受理当事人或案外人的监督申请,对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已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对已生效民事调解书的监督;对诉讼违法行为的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支持起诉等。

行政检察:四大检察之一,行政检察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对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对行政非诉讼案件执行的监督;二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之一,检察公益诉讼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要职能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司法救助: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温暖控申:是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与时俱进的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结合安徽检察工作实际,着力打造“枫桥经验”的安徽检察版。它以“一站式服务、一次性跑腿、一条龙办理、一公里延伸、一把手工程”为主要内容。2017年被评为安徽省20个文明行业优质服务示范品牌之一。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又将检务大厅和办案工作区融合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形成了安徽样板的检务工作区。

检察官联席会议:是是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召开的,由检察官共同参与研究,为承办检察官提供参考意见的专门性业务会议。

相对不起诉:亦称情节轻微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诉前检察建议:指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诉前检察建议是整个行政公益诉讼至关重要的关键环节,其目的就是尽量减少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可以提高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

虚假诉讼:指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单独或者双方串通,以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的违法行为。

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指在一个场所、一次性对未成年被害人完成取证、询问、救助等多项工作机制。

未成年人帮教制度:指对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罪犯和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助教育制度。

检校直通车:“检校共建项目”内容之一,指检察机关负责设计海报,包括扫黄打非、未成年人应当知晓的法律常识等内容,由教育部门统一印制后张贴于各学校的宣传栏,以提高未成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意识和能力。

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