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定远经济社会发展,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顺应规范司法新要求,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打造“民生检察、阳光检察、创新检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促进经济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推动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19人。在县政府的有力推动下,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程序,接受查询近1000人次,有效净化了投资环境,有力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和“双打”工作,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着力打造民生检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民利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农村低保、廉租房补贴等社会保障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继续加大对破坏国土资源、生态环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发现案件线索2件,已办理1件;依法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嫌疑人8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2人。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8人、不批准逮捕120人,提起公诉372人、不起诉18人。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制,参加县信访大厅“四长一书记”联合接访活动,坚持诉讼与信访分离,妥善办理来信来访,引导各类信访依法处理。全面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建立了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在校生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我院荣获省级 “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二、坚持有效预防、积极查办,着力加大反腐倡廉力度
毫不放松强预防。紧紧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积极构建多元化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通过开展观摩庭审警示教育、撰写年度预防综合报告、提出检察建议等形式,积极开展“定远检察预防行”等专题预防活动。通过向民生工程重点单位派驻预防办公室,积极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稳步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同步预防工作;开展了廉政教育进党校、进社区等活动,进行预防调查3次,警示教育讲座和预防宣传共计20余次,形成查办和预防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我院报送的《对基层干部贪污涉农惠民补贴犯罪的对策建议》,得到了市委李明书记的批示肯定,并以内部通报的形式转发全市。
毫不放松强科技。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建成了全省首家、全国第二家基层检察院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中心,全市首家基层检察院侦查信息指挥中心,逐步构建起集“基础信息、电子取证、远程监测”于一体的,以信息引导侦查的云平台,大力提升了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和水平。我院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被列入2015年全县重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培育下,我院被最高检授予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
毫不放松强办案。认真贯彻中央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按照县委和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查处了政策性补贴、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形成惩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24件27人,同比上升2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8件20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7人。
三、坚持突出重点、完善机制,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工作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决贯彻四中全会保证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和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切实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法律监督,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追加逮捕1件,追加起诉1件,依法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4件,提出抗诉2件3人。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日常检察和专项检察相结合,落实检察官信箱、检察官约见制度,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受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6件,均有处理结果;对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提出检察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件1人;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安全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保证了监督职责的落实。通过加强派驻检察室监控联网和远程提讯系统等建设,实现了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的转变。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推进修改后民诉法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通过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请抗诉后县法院改判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9件。我院第一例医患纠纷的支持起诉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安徽法制报在头版头条对此案进行了报道。
四、坚持阳光执法、规范司法,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向县人大专题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向政协通报了法律监督工作,并及时研究改进措施。坚持开门接受监督,通过举办以“走进检察零距离,规范司法您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这一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肯定并转载全省。坚持多渠道接受监督,通过结对联系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宣传册等举措,进一步拓展自觉接受监督的渠道。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八项禁令”等制度,按照“见人、见事、见案件”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查摆,采取定期评查、月账月销、“点名道姓”通报、整改落实“回头看”等方式,以严格的要求对待每一个案件。我院办理的熊某某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全市十大优秀审查逮捕案件”。
积极打造阳光检察。我院在全省率先建成了“一站式”检务公开服务大厅之后,全面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及时发布重要检察信息,构建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等平台,把新媒体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渠道。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书24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案件程序性信息812条,微博信息175条,微信113条,新浪客户端信息76条,做到主动公开“看得见”。
五、坚持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强化“底线”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塑造良好检察形象为主旨,以开展“三严三实”为抓手,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党员干部的政治底线,筑牢了广大干警政治过硬的思想根基。通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集中观看《筑梦中国》、《苦难辉煌》等纪录片,全院干警自觉将“三严三实”作为修身用权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我院干警撰写的党建文章,入选了最高检《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理论研讨文集》。
强化“规矩”意识,建设过硬队伍。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发言制度,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等制度,切实加大对干部行为的监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实现违法违纪“零记录”。坚持以实务、实战、实训为中心,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三联课堂的平台作用,广泛开展专题讲座、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我院多名干警在各类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其中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标兵”,并荣立三等功。
强化“争先”意识,打造创新检察。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把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到基层检察院的建设之中,我院在深入分析、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以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为抓手,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提前谋划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打造并培育了远程提讯系统、电子阅卷系统等一批新的特色品牌。先后荣获滁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滁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并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过去的一年,最高检领导和省检察院领导先后莅临我院视察调研,最高检张常韧副检察长、市委李明书记均对定远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批示肯定。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司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检察人员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三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加快推进。对此,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靠各方的支持和帮助,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全面推进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继续保持全市第一方阵,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为定远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一,注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定远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打造“三色定远、美好家园”的部署,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依法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以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渎职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要求,主动参与法治定远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第二,注重适应司法改革新局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地区成功经验,推动各项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切实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继续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促进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第三,注重适应从严治党新要求,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全面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为目标,切实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第四,注重适应检察文化新形势,打造定远检察文化软实力。建立健全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内容和结构,坚持把铸造检察职业精神作为检察文化建设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文化素养和精神境界。不断加大检察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检察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增强文化建设阵地意识,加强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唱响思想文化主旋律,传递检察文化正能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创新进取,真抓实干,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奋力拼搏、勇争一流,为我县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建设美好新定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解释
1.人民检察院职责: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的职能。主要包括:(1)对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2)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直接立案侦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3)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供个人或单位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参考。
3.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
4.检调对接:检察机关与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告知相应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可以提供法律咨询。
5.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6.双打:是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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