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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乡村振兴,定远县检察院在行动
时间:2019-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职能作用,近日,定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赴池河镇开展食品、药品、农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

在池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胡传周的带领下,联合检查组一行先后对药店、餐饮企业、农资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围绕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进销货台账等进行了查验。检查中,鲁宗斌专委向各类企业经营者强调依法经营意识,保证商品质量合格、进货渠道规范、合法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落到实处。

最后,定远县检察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一行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赵鑫副局长带领下,参观了池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快速检测室、档案室、假冒商品陈列室,并就此次检查情况进行了座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部分经营者健康证过期等问题,鲁宗斌专委提出,池河镇人口多,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是我县对外宣传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池河镇食品药品的监管力度,总体来看,池河镇食品药品监管有序、特别是“明厨亮灶”工程,在所监控室,即可对全镇重点单位的厨房操作间实施视频监控,监管方式先进,监督效果明显;鲁宗斌专委建议要加强对手工作坊的监管力度,这是目前监督的弱点,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及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后续跟进整改,通过对经营者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和自觉守法观念,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民生改善,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食品药品农资质量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