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表彰2023年度全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定远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刘文廷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今后,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主责主业,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打击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