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机关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4月3日下午,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联合驻院纪检组、检务督察部开展清明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办公楼配电室、监控室、设备机房、值班室、案管大厅、食堂、负一楼车库、档案楼等重要场所及设备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对检查中新发现的有关隐患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督促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筑牢底线思维,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组对公务车辆进行定点封存,要求所有驾驶员在封存登记表上签字,并要求严格规范假期公务车辆管理使用。
检查组提醒全院干警放假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按照“清明节假期值班表”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务必坚持岗位,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落实落细值班值守工作要求,确保人员在位、信息通畅。
下一步,定远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预防行动,切实把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织密织牢安全生产“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