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王梦洁同志,2018年进入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财务管理等工作。她自参加工作以来,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待人诚恳,团结同志,综合素质较高,能够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展现出较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
她思想素质高、政治觉悟强,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能够辩证和理性地看待事物和问题,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她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主动提高专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为一名财务会计,她始终坚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始终把廉洁做人、公正做事作为工作准则。在财务管理方面,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任职期间先后经历政府会计改革、预算一体化建设等财务更新工作,通过自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衔接,同时建立健全单位财务制度,严格财务流程,完善财务数据分析,持续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她始终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作为做好本职工作的立足点和突破口,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树立创新意识和终身学习的理念。面对财务体系的变革和财务制度的完善,她能够迅速熟悉新知识、新变化,不断提高自我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做到工作效率最大化。在工作之余,她积极参加财务、资产、采购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把理论学习融入实践,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她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逾底线、不碰红线,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坚守党性、坚持标准、坚定原则,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已,时刻提醒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始终保持财务人员的高度自律,自觉抵制诱惑和腐蚀,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能够保持好“干事干净”和“既勤又廉”的工作态度,能够自觉遵规守纪、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切实将廉洁思想融入财务本职工作,不断增强拒腐防腐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