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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先进 谱新篇】曹铠:厚植为民情怀,以真心换民心
时间:2024-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扬帆起航自奋辑,不负韶华更向前。根据滁州市检察院《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市基层检察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为引导激励全市广大检察干警坚定信念、锤炼本领,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中展现担当,滁州检察新媒体推出“学先进 谱新篇”专栏,陆续展播全市检察干警的奋斗故事。本期推出的是定远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曹铠。


曹铠,2009年进入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办公室、反贪局、公诉科、综合业务部工作。

信念坚定

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热爱人民,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检察官来要求自己。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公正、廉洁、为民”作为自己执法办案的座右铭。

敢于担当

他在案件办理中能够做到以人民为中心,秉持公平公正办案理念,主办了由公安部、安徽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谢某某等十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坚持“不是黑社会坚决不凑数、是黑社会一个不放过”的原则,审查起诉中,将侦查机关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魏某某定性为一般犯罪,经过检委会讨论一致同意曹铠同志观点。他敢于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了一名检察官恪守“公正为民”良好职业品质和法律素养。办理的汤某某虚假诉讼案中,在案件可能被定性为无罪的情况下,重新审查该案,引导侦查机关取证获取核心证据,汤某某等人均获有罪判决;在办理由滁州市检察院指定的天长市纪委查办周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周某某涉嫌四项罪名,各部门对其中的两项罪名是否构罪看法不一,曹铠同志反复研究案件,多次向检察长汇报,检察长明确支持将两项罪名一并移送起诉,滁州市监察委组织各市县区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到定远观摩开庭。在证据面前,周某某认罪认罚,起诉罪名全获审判机关支持。他自2017年参加办案,所捕所诉案件,均获有罪判决,以实实在在的执法办案,有力了践行了一名检察官“公正、廉洁、为民”良好形象。

勤勉履职

调整到控申部门后,认真落实最高检三类案件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制度,高度重视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刑事申诉、立案监督信访,特别注重联合业务部门共同做好面对面答复和释法说理,对可能会出现的信访隐患,均深入到其所在村居乡镇,和居住地干部共同做好相关稳控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问题于早、于小;多次和分管领导到信访人宋某某、谢某某、朱某某等人所在乡镇政府、村居、信访人家中走访,做实做细信访维稳,未发生一起越级信访;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政策效能,解决群众燃眉之急,2023年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0件,司法救助案件95件;对于部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将资金打入村居账户,和村居签订资金使用约定,由村居干部按月发放使用,确保有限资金能真正用于被救助对象。能动履职,帮助未成年人16岁女孩陈某某重返校园,陈某某因其父亲涉案被追究导致辍学一年多,在滁州市院、定远县院领导和当地党委共同关心下陈某某得以重返校园,两级院1万元救助已到位,学校反馈陈某某现在学校成绩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