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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定远县检察院的她,荣获“滁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时间:2024-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近日,滁州市妇联决定,授予55名同志滁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26个单位滁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其中,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周欢欢荣获“滁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周欢欢,定远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从事检察工作9年以来,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办理各种案件500余件,无一错案。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获得2018年度“滁州市最美青少年维权卫士”、2020年度“定远县巾帼建功标兵”、第三届滁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第二届安徽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等多项荣誉。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力争不平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和热爱,以出色的业绩成为未成年人检察条线的铿锵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