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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检察综合履职,助力失学女重返校园
时间:2023-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2月7日,定远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恒星和综合业务部主任一同来到县第三中学,与校党委书记、陈某某班主任等人进行座谈,充分了解陈某某司法救助案后续相关情况,并送去5000元救助资金。学校方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和社会多方对陈某某的救助,经救助返校后,陈某某在校学习专注努力,与同学相处融洽,状态良好。高恒星副检察长表示希望学校更加关心陈某某的精神状态、学习状态,能检校联手,共同关爱陈某某健康成长。本案是定远县检察院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府检联动、综合一体履职作用的一个司法救助案例,充分体现了该院司法为民的检察办案理念。2023年以来,该院共救助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儿童16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0万余元,切实发挥了司法救助资金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定纷止争等作用,实现了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案情回顾

陈某某,女,16岁,系刑事案件被害人亲属,原为定远县第三中学高一学生,因案致贫而辍学。定远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该线索后迅速移送至控告申诉部门。经审查,认为陈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属农村地区五类重点救助人群范围,后第一时间向滁州市检察院汇报并建议对其开展联合救助。

2023年11月13日,滁州市院关工委主任韩建设、控申部门负责人晋圣霞等一行来到定远县检察院详细了解陈某某情况,并在定远县永康镇党委书记陪同下来到永康镇古城村村委会约见陈某某。陈某某表达了其想返校学习的渴望。韩建设主任、永康镇党委书记当即联系了县教体局、县第三中学等相关部门,现场达成陈某某重返第三中学读书、为其减免学杂费、书本费等费用意向。永康镇党委书记随后联系一家企业,为陈某某每月赞助生活费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