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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暖人心 赠予锦旗寄真情
时间:2023-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8月21日下午,案件当事人高某清来到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书写“检察监督得公正,依法改判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案件承办检察官李再和手上,以此表达其案件获得法院再审改判的喜悦之情和对检察机关的感谢。

2013年1月9日,朱某军、陈某春以生产为由向定远县某银行借款,并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签订当日,高某清、董某红就朱某军、陈某春所欠贷款予以担保。借款逾期后,朱某军、陈某春拒不偿还,该银行诉讼至法院。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高某清、董某红对朱某军、陈某春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高某清未能履行法律义务,定远县人民法院将高某清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高某清、董某红为朱某军、陈某春担保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保证期间已于2016年1月届满,而该银行于2018年向定远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高某清、董某红承担保证责任,此时已经超过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定远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向定远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定远县人民法院采纳该建议,判决撤销高某清、董某红的保证责任。高某清、董某红的账户冻结、限制高消费予以解除。

这面“检察监督得公正,依法改判解民忧”的锦旗,不仅是对检察监督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鼓励和鞭策。今后,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