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禁毒委员会对2022年全市禁毒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滁州市定远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丰雪同志荣获“先进个人”。
丰雪同志作为第一检察部部门副主任,在办理刑事犯罪案件中充分履职尽责,主办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毒案件,积极参与各项禁毒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丰雪同志坚持不断学习业务理论知识,在办案中反复试炼和提高自己办理毒品案件的业务水平,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自担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加强与市禁毒委的沟通联系,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宣传、信息材料报送等工作,为滁州市创建禁毒示范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