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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第4期先锋论坛
时间:2022-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7日下午,定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的2022年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第4期先锋论坛。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雍自明主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支部党员代表参加。


会议现场

理论学习阶段,观看了视频跟着总书记振兴乡村,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九章: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习近平求是杂志刊文,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成琪、副检察长沈菊芳就学习内容开展研讨发言。

在理论学习后,开展了先锋论坛活动,该活动以谈检察工作如何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首先,集体观看了视频:最美公务员《傣乡的“玉喃溜”》,随后,党员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就论坛主题发言。


党员代表发言

最后,雍自明检察长就学习主题提出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实检察担当助力乡村振兴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要把推动包保村的全面振兴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以全面推进“五大振兴”为抓手,与其他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二要强化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要扛起责任,积极主动与帮扶村对接,深入开展上门帮扶和“四个万家”活动。三要强化党建引领。定期组织党员与帮扶村党支部开展“机关联乡村、党建促振兴”结对共建活动,协助帮扶村把党支部建设的更加坚实有力。四要转变工作作风。乡村振兴工作自部署以来,有一定的成效,但不明显,反映的是工作作风的问题,缺乏思考、缺乏创新、缺乏主动性。乡村振兴是我们服务中心工作大局的一项重点任务,务必要落实到位,取得新的成效。   

二、落实司法为民,以更好检察履职推动乡村振兴

一要聚焦平安建设。要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引导农民群众自觉甄别和抵制邪教、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要铲除乡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把整治“乡霸”、“村霸”作为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的主攻方向之一,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二要助力基层选举。严格落实村“两委”候选人资格联合审查机制,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候选人违法记录查询工作,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大数据平台,精准筛查候选人信息,防止“带病参选”“带病上岗”现场发生。三要加强法治宣传。农村多为留守的儿童和老人,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很容易被骗,且对法律常识缺乏认知,要利用好“法治进校园”、“双提升”、上门帮扶和支部共建等活动契机,开展“普法乡村行”活动。

三、发挥检察职能,以更优检察产品服务乡村振兴

一要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要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制售假种子、假化肥等涉农领域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村基层工作人员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另一方面对于农民犯罪案件,可根据案件情况,以保障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为出发点,依法采取宽缓的刑事政策。二要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矛盾多元化化解。办理案件不能简单一诉了之,也不能不诉了之,要分析研判发生案件的原因,注重案件背后的矛盾化解问题,要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三要促成司法救助联动模式。重点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庭,加强与政法委、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帮扶共举及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多部门联动救助模式,全面提升司法救助效果,让当事人体会到司法的温度。

四、坚持能动司法,以更强检察监督保障乡村振兴

一要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涉农领域违法犯罪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侵犯农民工及农业从业人员合法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保障乡村民生民利。二要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托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的办法》,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开展助力农民工讨薪、耕地保护、环境治理等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三要稳固拓展公益诉讼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聚焦农村领域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民生问题,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