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上,周欢欢副主任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结合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向在座家长讲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四大误区,告诉家长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应当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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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定远县检察院将不断加强与各部门联动,进一步丰富关爱未成年人服务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的宣传力度,用法治的力量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