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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调研组莅临定远县检察院督导调研
时间:2021-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0月29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第四工作组组长、检务督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丁银舟一行莅临定远县检察院督导调研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滁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潮,第七检察部主任王昌杰陪同调研。定远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雍自明,分管院领导以及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相关人员参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对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的项目筹备、系统建设以及后续运行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雍自明检察长就定远县院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汇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勇就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开展情况、创新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就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的指标设置、考核分数评定等问题进行充分交流。

丁银舟组长指出,定远县检察院作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在党的建设、队伍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有诸多特色亮点值得各地学习。同时,丁银舟组长对定远县院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用心实施,将业绩考评工作做到有序规范、独具特色。针对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丁银舟组长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要抓经验的借鉴运用。在乡村振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等中心工作方面以及分管领导和跨条线考核问题方面,可借鉴其他地方的成熟经验做法,设置合理指标,明确考评方法,探索适宜本地本单位的考核实施办法。

二要抓指标的动态管理。针对考核分数问题,各地可根据地方特色进行“本土化”设置,并进行动态调整。对于考核指标动态化管理,可采取固定指标和动态指标并行的措施,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及时调整和年度调整,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三要抓考核的结果运用。要进一步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不仅体现在检察官绩效奖励上,还要与公务员考核相挂钩,做到“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不一样,真正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雍自明检察长表态,定远县检察院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多谋划、多研究、多推动,扎实做好业绩考评工作,争取将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做成全省一流。

座谈会后,调研组一行参观了该院的未成年法治教育中心以及廊道文化。


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第四工作组组长、检务督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丁银舟


滁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潮


定远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雍自明


座谈会现场


参观未成年法治教育中心


参观廊道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