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下午,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在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会议,正式启动2021年度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检察官评议小组组长孟庆报带领检察官评议小组全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参加会议,检察官评议小组副组长唐春主持会议。
会上,检察官评议小组副组长吴怀伟首先传达了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履职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随后,孟庆报组长就做好此次履职评议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履职评议的重要意义。开展履职评议,是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有效形式,是发挥人大监督效用,增强监督实效的良好方法,对于提高司法人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纠正“四风”、转变作风具有积极作用,是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快推动依法治县进程,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要抓住工作重点,营造良好氛围,扎扎实实开展履职评议。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积极参与;要深入实际、调研督办,既要了解成绩,更要了解问题和群众诉求;要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履职评议工作。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落实评议意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明纪律,周密部署,切实增强履职评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做好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履职评议的成果转化和运用质效。
会议听取了沈菊芳、李勇、江海等三名检察官的履职情况报告,随后,检察官评议小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全体检察干警针对检察官履职情况如实填写了履职评议工作调查问卷。